全所职工、研究生:
经所务会研究决定,2009年元旦、春节期间,我所将集中安排5天职工带薪休假。具体安排如下:
1、2009年元旦期间,我所集中安排1天职工带薪休假。具体放假时间为:2009年1月1日—4日(星期四—星期日);其中,1月1日(星期四)为法定节假日,1月2日为职工集中带薪休假日,1月3日(星期六) 和1月4日(星期日)照常公休。
2、2009年春节期间,我所集中安排4天职工带薪休假。具体放假时间为:2009年1月22日—2月1日(农历腊月二十七日—正月初八);其中,1月25日(农历除夕)—1月31日(正月初六)为国家通知放假日,1月22日—24日和2月1日为我所职工集中带薪休假日。
特此通知!
综合处
2008年12月2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