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填写4月份《动物病原微生物情况自检月报表》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0-04-26

所属各课题组:

  朝阳区动物卫生监督所为规范管理实验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工作,要求我所每月月底前进行自检,填写动物病原微生物情况自检表,再由生物安全委员会汇总于每月5日前盖上所章,上传至朝阳区动物卫生监督所。

  为此,要求各有关课题组于4月30日前将自检表填写完毕后打印出来,由课题组长及安全员签字后交到安全保卫办公室(联系人:黄晓光,联系电话:64889891)。

  附件:动物病原微生物情况月报表.xls(详情请见内部网)

 

安全保卫办公室

2010年4月26日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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