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工作需要,国际合作局拟面向院内外公开招聘处长1人。
一、招聘原则
按照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的原则开展岗位聘用工作,按需设岗、按岗聘用、竞争择优、合同管理。
二、招聘岗位、职责及条件
(一)岗位:欧洲合作处处长(1人)
(二)岗位职责
1. 主持全处工作;
2. 负责总体协调、组织策划我院与欧洲、中亚地区国家的科技合作工作和重大科技合作项目;
3. 组织开展国别科技合作政策与战略研究;
4. 组织制定和实施相关工作计划;
5.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(三)岗位条件
1.符合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规定的6项基本条件(附件1);
2.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,能熟练使用英语作为工作语言;
3.热爱管理工作,与人沟通和组织协调能力突出,责任心强,吃苦耐劳,有鲜明的进取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;
4.系统掌握岗位所需的业务知识,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、写作能力、表达能力、综合分析能力,曾独立撰写、完成过具有一定水平的工作研究报告、总结或工作论文等;
5.具有处长及以上领导岗位任职经历;新提任的一般应具有在2个及以上副处长岗位累计满3年的任职经历,并具有在院属单位或院外单位满1年的工作经历;近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或优秀;
6.具有北京市户口,身体健康,新进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。
三、招聘办法及要求
1.自发布招聘启事起,凡符合竞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。应聘人员填写《中国科学院机关岗位竞聘申请表》(附件2),并在申请表最后“应聘申请人签字”处亲笔签字,填写前请仔细阅读填写说明(附件3)。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26日16时(以收到申请表为准)。
2.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:《中国科学院机关岗位竞聘申请表》;提供能证明本人能力、水平的相关资料(学历、学位证书、获奖证书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证明材料、代表性论文等);对应聘岗位的理解和认识。
以上材料请扫描成电子版,以邮件形式发送至hzj@cashq.ac.cn,邮件主题:应聘。
若未通过初审将不通知下一步考试,材料恕不退回。
3.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参加面试,相关内容将另行通知。
四、聘后管理
(一)招聘岗位属于事业编制岗位,实行合同管理。实行人事代理制度,人事档案存放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管理。
(二)执行中国科学院机关的各项薪酬福利制度。
五、联系方式
联系电话:68597523
E-mail: hzj@cashq.ac.cn
传真:68511095
中国科学院国际合作局
2016年5月26日
附件: